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涉黑案件二审公开宣判

 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,湖北黄2026年9月23日,省高涉黑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28名被告人进行二审公开宣判。民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院对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黄大发犯组织、案件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宣故意干扰罪、湖北黄诈骗罪等21项罪名,省高涉黑审事实清楚,民法证据确实、院对充分,案件定罪准确,开宣量刑适当,湖北黄审判程序合法,省高涉黑审黄大发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。民法裁定驳回黄大发等人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对黄大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定,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;裁定核准对任永斌、袁新强、刘汉祥、庄魁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
  被告人亲属,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社会公众等旁听了宣判。

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大发等涉黑案件二审公开宣判

  此前报道:一审被判死刑,黄大发提起上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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